GB7258-2017《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》(以下簡稱“新GB7258”)將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。
該標準第12.15.2條規定:汽車(無駕駛室的三輪汽車除外)應配備1件反光背心和1個符合GB 19151規定的三角警告牌,三角警告牌在車上應妥善放置。
鑒于GB7258 是我國機動車進行注冊登記檢驗和在用機動車檢驗、機動車查驗等機動車運行安全管理及事故車檢驗最基本的技術標準,同時也是我國機動車新車定型強制性檢驗、新車出廠檢驗和進口機動車檢驗的重要技術依據之一。所以......
坊間傳聞:從2018年1月1日開始,年檢除檢查三角警示架之外,將同時檢查反光背心。
果真如此么
實際上,這是GB7258-2017新增的汽車安全裝置和結構方面的規定,因此只適用于2018年1月1日起新出廠的汽車——以合格證日期為準。對于廣大在用車和2018年1月1日前已出廠但尚未注冊登記的汽車,并沒有強制要求。
而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(即俗稱的“年檢"),執行的標準為GB21861-2014《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項目和方法》,其中并沒有提出安全技術檢驗時應檢查汽車乘員反光背心的要求。
由此可知,現在的車輛年檢,并不用檢查汽車是否配備了反光背心!
當然,汽車乘員反光背心和機動車三角警告牌一樣,都是為了防止在緊急情況下發生次生事故。因此,為了保證自身的安全,提前添加這樣的汽車安全裝置,相當明智。
此外,由于GB21861-2014中的檢驗技術要求有部分內容是根據GB7258-2012相關規定編寫的,為保障GB7258-2017的貫徹實施,有關部門即將啟動GB21861-2014的修訂工作。如果新的年檢標準明確要求檢查反光背心,那么,反光背心的國家標準,也需相應跟上。引用GB 20653-2006《職業用高可視性警示服》,或是一個可能的選擇。